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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经人介绍买了一辆新车并签了协议,后来才知道是中间人在汽车租赁的地方租了此车低价卖给我,后租赁公发现了此事,没与我打招呼就突然把车开走了,中间人现已投案自首,请问:1。我如何要回我的购车款2。租赁公司是否与中间人合伙诈骗3。此车现在是否应该由公安局暂保管?

案件执行 2015-10-16 11:1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车辆买卖需要进行过户登记,你并不能要回该车。可以通过协商,诉讼找中间人要回购车款,认定是否是合伙诈钱需要证据予以证明,公安局可以保管该车。
    【追问】到今天已经快两个月了,我的车内坐垫,车外的模共5000元左右,租赁公司没有任何人与我联系,车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公安局已定为大案,因为不只我一个人受骗,我的车内外饰品怎么要回?麻烦您了!
    【回答】坐垫和车内饰品不涉及案件可以随时找公安机关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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