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是上海阪商机床 *** 具有限公司的员工,任职主管会计,公司老板于08年9月16日通知我,因为公司经营业绩不好,需减员为由将我辞退,并口头承诺补偿一个月工资,并在交接完成后进行发入,但未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我是于07年3月份进入公司的,工作时间为一年半,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收到通知后,我于第二日开始进行交接,并在一周之内全部交接完毕,双方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并电话通知老板交接情况,老板说赔偿工资将于下月工资发放日发放。我们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6日,我的工资按去年平均计算每月应为3800元左右,但是发工资时只发给我1200元,原因可能为我们的工资被分成了很多项目,比如基础薪1200元,保密薪1000元,全勤薪300,延时补贴200元等,老板以此为由只发给我基础薪。 我想请您帮助我,象这种情况,我该如何通过法律手段争取我的利益,急盼您的答复,谢谢。 另外,我的相关证据可以提供,如个人名片,劳动合同,工资情况(银行流水单)等。

诉讼 2008-12-01 19: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应当及时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一个半月(超过一年半不到两年的为二个月)的工资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同时以此标准要求支付赔偿金,月工资的计算标准应当以离职前一年的实发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奖金等。若需要律师的帮助,欢迎随时拨打电话13817031972(周律师)
  •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