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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委托了律师处理交通事故,处理完后因为自己买了保险,自己也需要一些资料给自己这一方保险公司,资料一开始都给车方保险公司了(自己是伤者这边),请问律师;自己委托的律师可以去拿回这些资料?

其他 2019-07-28 17:3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已经提交给保险公司了,一般不行的。
    【追问】你好,当初在庭上保险公司的人就说赔偿后可以来拿回,自己请的律师可以去拿回这些文件,还是需要自己本人去?
  • 您好,一般不可以。
  • 具体规定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中。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上述第(一)项外,还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除第(一)项费用外,还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发生交通事故后,找保险公司理赔步骤:
    第一步:报案
      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第二步: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
      结案时有三件事要做:
      1、分清双方的责任。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索要有关单证。
      4、向交通队索要《事故证明》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
      第三步:递交索赔单证
      第四步:领赔偿款
      递交完索赔单证后,大约在一星期之后(一般不超过10天)您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偿款了。这样,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您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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