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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去年离的婚,生有一男孩跟我。今年再婚,妻子属初婚,想再生育一孩,办准生证时需要我的婚育证明,我的户口在昆明,工作单位在芒市。请问用单位开的证明可以吗?如果可以该怎么写?(单位里还没有开过这样的证明不知道格式)

离婚 2020-02-10 14:3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了解当地计生
  • 建议你带合法有效的离婚证明到“已婚”户口本发放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做婚姻状况的变更登记,毕竟重新进行婚姻登记要查验户口本,办理计生证明等等都需要户口本,始终都是要变更的!
    结婚登记机关都要查验户口本和身份证,你不变更户口本登记资料,恐怕没有登记机关敢给你发新的结婚证!
  • 再婚夫妻如果想要自己的孩子办理准生证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各省的计划生育的政策。
    虽是再婚,但双方之前均无子女。办理准生证直接带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就可以了。
    如果在婚前一方有子女,那么申请准生证就应是申请第二个子女,需要以下材料和证明:
    (一)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二)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
    (四)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    根据《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的有关规定,办理再婚生育申请时,所需证件有:  1、二孩生育申请、审批表;  2、由XX计划生育服务站出据的查体证明;  3、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夫妻合影照片一张;  4、双方历次《离婚判决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有正式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信,无正式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信;  6、户口与现居住地不一致的,在现居住地办理二孩《生育证》的,须填写现居住地办理二孩《生育证》申请书;  办理程序:  本人提出申请后,由现居住地计生委或单位所在社区计生委审核,报办事处计生服务中心审核,最后报区计生局审批办理。  办理再婚生育的审批条件:  1、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另一方未生育的;  2、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判随前婚配偶,新组成家庭无子女的;  3、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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