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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丈夫借下的贷款,妻子要为其偿还吗?

离婚 2010-11-02 18:5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该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如果是丈夫以其个人名义所借,并且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则是其个人债务,无需承担,如已为其偿还的,可以向其追偿。
  • 如果该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如果是丈夫以其个人名义所借,并且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则是其个人债务,无需承担,如已为其偿还的,可以向其追偿。如果双方有约定,按约定。
  • 如果该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如果是丈夫以其个人名义所借,并且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则是其个人债务,无需承担,如已为其偿还的,可以向其追偿。
  • 夫妻共同债务,平均分担。
  • 婚内所欠,需要夫妻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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