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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21号我向厂里辞职,辞职到这个月25号(2015年8月)。在今天上午前厂里的经理不批我走(但我的直属主管已经答应放我走了),昨天辞职到期他不批准时:我跟我的直属主管说我是回去读书的,叫他帮忙转达给经理说。主管后来跟我说他尽力了,然后我阿姨亲自去找经理说情,经理最后说:考虑一下。在今天下午我们的领班帮我问经理,他却说不信任我会回去读书。然后我把我的报名单和录取通知书给他看了才批。(在上个月和上上个月厂里淡季时候,老板拖工资压了一个月,第二个月拖到第三个二十几号还没发工资,我们闹情绪时,经理对我们说:不想干了就炒老板鱿鱼,适应不了就辞工走人。)今天下午主管跟我说:帮忙做到这个月底,我就说能在9月8号前拿到工资的话,可以。下午五点半我去前台排队,到走时候好拿工资,可前台却排我拿工资时间到下个月16号,这不是一次两次了,合法吗?能起诉吗?[属明:这个工厂不按劳动法]人微若小的我向劳动局投诉有效吗?

其他 2015-09-03 17: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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