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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某擅自在某油田油区输油管线上盖房施工,不慎挖破输油管线,引发原油泄漏,流至附近乙的麦田中,造成环境污染。 请问:1.本案中各方举证责任如何承担? 2.乙可以向谁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其他 2010-11-02 16: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1、乙可以把某油田公司做为被告,把甲方做为第三人,要求赔偿。 2、乙方只要证明原油流到了麦田中。 如果需要法律服务请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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