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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2007年11月再婚,父亲再婚前我们四个小孩都已成家,父亲从去年以来一直做血透,虽然得报销一部份,但大多数还是我们几个小孩出资和借亲戚朋友的。父亲今年11月病逝。后母今年9月回她自己小孩家住。后母也不回来,现在回来跟我们分抚恤金。单位出1600的埋葬费,这些钱远远不够开支后事,且父亲医病我们几个小孩也借了不少钱,后母明知父亲身体不好却回自己小孩家四十多天直到父亲病逝也不回来,我们想问后母做为父亲的妻子她有没有责任跟我们一起处理父亲的后事及父亲生病时所借的钱。后母今年53岁,农业人口,身体好,且她的小孩也都成家立业,她能得到扶养吗?抚恤金的分配原则是什么?谢谢

其他 2008-12-04 07: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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