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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已甲方签订签订合同,我已建筑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工程总造价一共一千九百多万,后来在施工中,甲方要求工程增补,在原来的设计方案又增补了三百多万。由于是增补款,甲方没有通过公司账号拨款,而是直接把款拨到我的私人账户,工程快结束的时候,甲方迟迟不拨款给公司,导致工期拖延,直到现在工程已经完成,验收,甲方只拨了一千六百多万。甲方说之前私底下转给我的款也算是工程款,可是那明明是增补的,怎么能算工程款。甲方现在以这个理由拒付剩余的工程款。要建筑公司去找甲方掏钱,好像建筑公司也没在意,作为我一个承办人,我要怎么办?现在很多工程款都是我自己借钱先垫上去的,还有一些工人的尾款都没办法发给他们。我辛苦做的工程最后一分钱没赚到。还要承担那么多债务.

其他 2010-11-05 09: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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