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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农民工在工地打工,工地不提供午餐,在外吃午饭,返回工地,由东向西行驶,穿过一条正在修建的南北六车道公路,(现靠西3个车道通车,东边3个车道未用)正巧一辆大货车由南向北行驶,速度飞快,撞到自行车后轱辘,将人撞飞,死亡。请问,如何划分交通责任,是否属工伤

刑事辩护 2010-11-07 08:0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责任认定需要由交警部门来出,但你说的情况不是很明确,该是人是否存在违法的地方,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尚不清楚。如果和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就属于工伤。
  • 你好!首先,你的被撞是工伤! 第二,责任认定在目前阶段需要等交警的责任认定书。 石家庄专业律师,不清楚的可以电话联系或者面谈!
  • 事故责任由交警勘察现场后根据双方违章情况结合事故原因力进行认定。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视同工伤。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确定索赔数额和维权方案。最好是委托律师介入维权。
  • 如果形成劳动关系,属于工伤。
  • 责任事故的认定一般以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为准,但如认为责任划分错误,可向上级要求复核。另外,属于工伤。
  • 不是工伤,但是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认定要求肇事方赔偿,比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等。
  • 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划,应当属于工伤,单位在一个月内申报。单位不申报的,死者家属可在一年内向工伤保险基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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