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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从2008年11月10日到成都一家公司做外贸业务员,今年9月份提出离职,公司一直不批准,而且从开始上班一直到现在公司都不给签合同,所有的约定都是口头的,工资及提成标准也一直没有按当初的约定发放。现在要离职,公司不给工资,公司说如果要拿工资,必须给公司写借支单,而且今年的提成要年底时候才给她。公司的要求合理吗?如果不合理的话,现在她手上也没有任何证据可以去投诉公司的行为,请问该怎么办呢?因为她也不是本地人,不能长时间跟公司这样耗下去。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快速有效的解决这件事呢?谢谢

其他 2010-11-04 15: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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