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和房东在2015年3月签订了店面的租赁合同,租约到2016年5月,该房东实际是二房东,另外我们租赁的店面是一套完整产权大店面隔出的一块小店面。然后租赁合同上写明我们租的店面建筑面积38平,每月租金8820元。当时签约的时候这个二房东口头说这个38平是店内面积加上门口公摊过道跟台阶的面积。但签约后我们测量过店内实际的使用面积最多也就24平方米,并且最近从产权证书上发现就算把整套店面产权证上所有的公摊面积(6.55平方)加到我们这个店面上,也没到38平。请问我们可否告房东欺诈,主张合同无效,要回店面押金,并按面积差额索要已经支付的租金?以及索要装修及转让费损失?

其他 2015-09-02 15: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厦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