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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在小区中和小朋友玩耍时,被小朋友弄伤了手,我去询问情况。而对方孩子的家长,骂骂咧咧,于是我们发生了口角,对方是30岁的夫妻,而我50岁,对方什么也不说,谩骂后就先动手打我,潜意识中我保护自己,发生撕扯。后来对方的老公把我打晕在小区花池里。醒来后我报了警,110出警后带我住进了医院。可之后办案民警调查情况是,对我被打的事情询问的很少,可说的很多的却是对方怎么怎么样。在我住院的第二天,对方也住院了,说是我打的。我一个50岁的女人,他们30岁的小夫妻,我能打到他们什么。我住院出院后,想着派出所会秉公处理,可派出所的民警调查之后,说对方的鼻子骨折,鉴定为轻伤,我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拘留7天。之后取保候审。我想咨询的是,我该怎样办。我这是故意伤害罪吗。我被人打,最后还这样。恳请各位律师予以帮助。

刑事辩护 2010-11-05 22:4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对方构成轻伤,需负刑事责任,关键要看当时的情节,看是否是正当防卫。
  • 第一,对方已经是轻伤,那么你就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 第二,你现在是在取保候审,那么现在已经是在刑事案件的处理当中,很有可能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法院进行审判; 第三,鉴于这个案件已经涉嫌刑事犯罪那么最好请律师积极给予协助。
  • 你可以向上级机关反应
  • 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要看你行为时有没有故意伤害的行为及主观故意。因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并且被取保候审,将来这个案子很可能要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开庭审理做出判决。你最好聘请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你好,看是否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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