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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份我付了24.8元首付买了一套45.1平方的公寓房,总价49.8万元,首付50%,简单装修了差不多3万元。当时卖房子的人讲产权是从盖好房子开始算的,知道房子是12年盖好的就买了。后来听朋友说40年产权的房子是从拿地的时间开始算的,开发商拿地是2003年,这样我四十年的产权已经过去了12年,而且公寓房很难卖,升值空间不大。现在想退掉,但是开发商要求赔偿房价的20%作为违约金。这些一直都是电话联系没有形成书面沟通。后来他们有要求我再交5万元,这样有利于办贷款,但是合同上有约定,贷款不足部分可以在过户当天现金交付。所以这5万元我也没有交。网签合同是约定今年9月15日完成过户手续,但是开发商一直没有要我提供银行流水户口本等给我办理贷款,更没有进行过户,我现在非常头疼,急切想要退房,怎样才能将损失降到最低呢?

其他 2016-01-11 06: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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