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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刚刚毕业从事汽车销售顾问。,因为销售车辆比较多,价格各异,同事也是新手。在一次销售车辆的时候把车价记错了。结果公司赔了28000元。我给客户打电话,客户拒绝返还。请问我有什么办法能要回这钱?

消费者维权 2010-11-05 21: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作为业务员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的行为。 重大误解行为是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 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 “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⒈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⒉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思想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根据你所说的,你的业务员对购买标的发生了误解,并且价值巨大,应认定为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 另外,撤销,变更的权利的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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