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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你好,请问你一个问题,女儿要告他父亲做牢。原因是;重婚。还有向他父亲要生活费每月4000元,他父亲没有答应。重婚的原因是前任没有生儿子而且前任现在患有精神病,前任在没有重婚之前对其父亲一直没有限度的辱骂还有街坊领居也骂其父亲无保护。。。很多很难听的话而且还恶言恐吓其父亲如果没有儿子就把他轰出村子,所以其父亲受不了了所以才选择重婚,而且重婚了以后和前任并没有分开住还是在一起住的。还是一样的照顾前任,并没有让她受到任何的委屈,现在其父亲再婚并和现任育有一子,而且现任的身体不是很好,右半身是瘫痪的不能动弹,生活不能自理,小儿子现在只有5个月大。如果被告了是否要坐牢,要坐几年。好了,我的问题完毕。麻烦各位老师们给我分析分析,小女在此谢过了,感激不尽

离婚 2019-08-23 01:5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
  • 起诉与前任离婚
  • 不一定,法律上的认定是有配偶者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所以,有孩子不一定构成重婚,需要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结婚才构成该罪。
  • 是否构成重婚,需要具体分析,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一)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二)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   重婚一般会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2月14日《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明确指出,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 涉嫌重婚,可以起诉离婚
  • 委托律师先起诉与前任离婚
    【追问】那与前任没结婚证呢,那怎么办
    【回答】那看是不是事实婚姻,孩子抚养也得解决。法律事务交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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