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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11月4日下午1点30分,在公司安排下驾驶一辆小货车从顺德开往花都,途径佛山一环北沿线段,因为有点疲劳,打了一下磕睡,然后就从后撞到一辆电动单车,使电动车上一男受伤一女死亡,请问我最终要承担什么责任?谢谢

其他 2010-11-06 22: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负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可电话咨询田律师详细解答并给出专业处理方案。
  • 有点疲劳,打了一下磕睡。说明你有过错,你该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造成一人死亡的,属于重大的交通事故,你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这两天要考虑去交警那边请求住看守所,交警你老实,可能会给予你免于羁押的待遇,谢谢!
  • 1、民事赔偿责任;2、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你好,如果你对事故需要承担主要责任以上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只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目前来说,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是关键,有需要欢迎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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