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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子是2010年三月份盖的,邻居在我家的院内留一窗户,并留有雨撘,经过村委乡司法所调解无效。村委给我家出示证明,司法所出示证明。介绍到了区法院,打官司原因是他把我家房子西山墙撬塌。误工费1500元,原料损失1000元。后又2010年11月1号晚上又把我家房子撬塌长2米多,高1米多。

其他 2010-11-07 00: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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