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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3月起到9月初在一家装饰公司任职工程部经理,其间只领到1个月工资,尚拖欠我5个月的工资,离职交接后公司出具了一张工资欠条,上面有工资金额、公司公章和老板签名(法人已变更为老板妻子),另有在任职期间公司一些工程由我联系工人完成,工费也至今未结,现在我把支款单取出,上有工地名称、甲方姓名、金额、我做为工程部经理的签字和老板的签字以及公司公章并没有日期(支款单为我写老板签名)。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和工人们的权益,还有我做为公司工程部经理期间的职务行为对工人是否有连带责任,如果协商不成我下一步应该怎么做,目前据我所知老板外面欠款较多而且名下几乎已没有可执行财产,但公司目前正常营业,公司账户有资金流动,盼详细解答,谢谢!!

其他 2015-09-09 12: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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