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单位有一位员工,2015年5月份因私家车套牌,被举报由交管部门处理:罚款并行政拘留15天。根据这一情况我单位对该员工给予扣除三个月奖金及工资(即2015年6月至8月),仅发给最低生活补助的处罚决定。8月份该员工在处罚期间又与我公司同事争吵至动手打人,使被打员工无法正常工作(被打员工伤势正在核查)。请问老师:单位是否可以因员工以上行为给予辞退?单位是否有权对该员工行政拘留行为作出处罚?最重要的是如果该员工被辞退后,他申请劳动仲裁,作为单位应该怎么对待呢?

行政诉讼 2020-03-27 08: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1、单位只有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解决劳动争议的居中公断与裁决程序。
  •   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二)开庭与裁决
      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
      3、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4、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
  • 劳动者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讨要薪水的,可以自己申请,也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如果需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权限如果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的,委托人必须逐项列明。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