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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低保人员病故了有丧葬费吗?怎么领取?

争议解决 2018-10-07 11: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险中的丧葬费如果是社保部门发放,那丧葬费由社保部门领取。档案应该在退休的时候就转入社保部门,如果没有转入的话,到生前所在单位调剂档案就可以领取
  • 享有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死亡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领取丧葬费有时间限制,从办理登记日起六个月内。
    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
    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这明显是一种财产损失,对此种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赔偿。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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