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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有一孕妇,在怀孕期间,由于有先兆流产的迹象,她就请了5天病假,住进医院。随后,她也有将相关的医生证明交到公司来,公司也确认。但是之后,她一直没有上班,电话告知公司迟一个星期,之后,又说要迟一个月,公司一直在等,工作没有做。直到后来,她说不来了,等生产完后再说。公司在这样的情况下,请了一名新的员工代替了她原来的工作。因为,工作确实无法等待,必须要做。在此期间,她一直没有知会公司人事部门,直到我们发现她没有上班才知道她的事。到现在,她刚生产完,依然没有办理请假手续。 我们公司认为该员工没有认真看待公司的考勤制度,完全视公司的工作于不顾,请问,我们有处理她的主动权吗?如果我们想辞退她,能否,该怎样做呢?

调解 2008-12-03 16: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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