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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请问一个问题:早在2008年夫妻协议离婚,协议中规定男方名下的两处房产中一处归属女方,但因各种原因一直到今年2015年都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情况又有变化,经双方再协议,把两处房产的归属进行调换,把另一处房产归女方,还需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再办理协议或者做什么公证?这回就想尽快办理过户手续,请问整个办理流程是怎样的?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离婚 2015-09-09 14: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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