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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接手一套家庭装修,地址在西宁城东开发区,后由高汉林负责施工管理,合同是由我签订,2010年8月15号开工,做到一半的工程后,2010年9月25号高汉林拿3万多工程款跑了,有的钱是由银行转账给他的,有的是有他的收据,其他一部分没有收据,他是湖北浠水人,现在下落不明。我想咨询律师我怎么样才能追回这笔工程款。起诉的话能不能找到他,他躲起来能不能经过公安局找到他?我咨询的问题希望能尽早回答!因为这个事情我是刚刚才知道他携款逃走的,事情发生与现在有一段时间了。谢谢了

其他 2010-11-08 15: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因合同是你与第三人签订的,因此对第三人你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高汉林问题,你可以报警。起诉的话,因无法通知被告出庭,存在一定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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