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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1个月(按合同7月工资应于8月10日发放),且7月社保亦未缴纳,公司为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003万,联系管理人员对方以无法联系到老板为由不回复工资相关问题(管理人员非中国人且不在国内),北京公司并无高管,请问此情况能顺利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并拿到工资、社保以及赔偿么?公司除了正常办公硬件(电脑、桌椅等)外并无固定资产,目前公司已拖欠合作伙伴几个月的服务费未缴纳。如果在此期间公司申请破产清算,而固定资产并不足以支付员工工资,是否我将无法拿到工资了?

其他 2015-09-09 22: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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