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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公司服务6年,公司一直按所谓的基本工资缴纳社保等,每月实际发工资3600,公司却按1800,缴纳6年,我能否以此为理由: 1、向相关劳动保障部门举报该行为,并要求其补足缴纳应交款项? 2、并解除目前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要求6个月工资的补偿否? 请大家帮忙!

其他 2010-11-09 13: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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