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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幼教集团工作的,因为工作调动,7月份到了集团的新幼儿园工作,但是到了新幼儿园工作之后第二天就在幼儿园门口摔倒,半月板破裂了,就一直请假快三个月了,这算不算工伤?我没有包保险的。还有这样子能不能拿到这几个月休息的基本工资的?会不会影响年终奖?

其他 2015-09-18 10: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因此你的的受伤行为如果是工作时间前后为了工作事项如门口接送学生等就可以认定工伤。认定工伤后这几个月的工资都会有的。另外由于单位没有给你缴纳工伤保险相关费应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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