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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在工地上班时因别人机械有问题,使其右手臂骨断2处。。。现被医院鉴定为7级伤残。。请问,现在我们最低要索赔多少钱?

其他 2010-11-10 12:3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别人也是你父亲单位的,那就是工伤。 如果是外来从业人员,一次性7万。
  • 一次性伤残补贴七万
  • 属于工伤。如果是外来人员,可以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是7万,另外还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等。
  • 如果你父亲有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可以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是7万,另外还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等,需要综合分析,可来电咨询。
  • 应当视缴纳的保险种类而定。 如是外地人,缴纳综合保险,享受一次性赔偿七万。
  • 如果是工伤,要看事故发生地、伤者是外地人还是上海人、赔偿标准是不同的。 如果不是工伤,则要看是否构成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 如果是向肇事者索赔,同样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但要考虑到你爸爸自己的过错程度。 综上,不同的维权路径,可以得到的赔偿额是不同的。而且这个一个非常复杂的索赔过程,涉及到非常专业的法律问题,建议你们聘请专业律师设计最佳维权方案,使你爸爸的利益最大化。
  •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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