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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每月10号发上个月的工资,有位员工7月份预支了工资,生病做胆结石手术为由预支了1500元,原本是7月份工资里扣除,但他希望先扣一半,没生活费什么的。公司在7月份扣了800元,剩余700元决定在8月份工资扣,但他以小孩子上学家里需要钱希望公司能网开一面,放在在9月份工资里扣,说公司考虑到他平时的工作表现都是可以的就同意了。但是8月份工资一发完,他就直接不说一声回老家了。虽然九月份的这几个工资能抵消预支款,但是气愤他的这个做法,公司一直试着站在他的角度考虑,但是他却以此欺骗。另外他是正式员工,按照劳动法必须提早一月提出离职,我能做什么。

其他 2015-09-12 16: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司操作不存在违反劳动法的情况下,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如果未通知造成公司暂时人手不足导致经济损失,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员工主张部分损失,可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但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但是现实操作中比较难证明损失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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