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我和女方有2个男孩子,小的因为哥哥残疾的名义批生的,现在离婚可以把2个孩子都判给男方吗?原因:1.女方与我没感情,她从不象妻子和母亲那样关心丈夫和孩子,2.她婚前隐瞒事实,有男人和一个女孩子,不知道有没有结婚证,离开那个男人和女孩子时还藕断丝连,隐瞒我真像和我结婚,结果我知道情况后把近10000元寄回女方家要求女方本人和女方父母与那男人断绝关系,可她却没有,还把挣的钱及偷偷寄回去,且利用回娘家和那男人在一起,以寄钱相威胁要把孩子一人一个,在我多次催促下,那男人把她及爸爸送到火车站。还合影被我发现3.11年内一直吵闹、寄钱、离婚、要钱、,4、男:我是一名教师,和父母以及残疾哥哥生活在一起,本科学历。女:女方虽说初中学历,却连一年级知识都不会教孩子学,经常骂孩子说孩子是死孩子,烦死啦,而且基本不买吃的给孩子,除非闹离婚是买一点衣物,女方心里都是她那头的男人和孩子,以及他的父母。请问我和女方离婚,2个孩子可以都判个我男方吗。谢谢

离婚 2015-09-13 15: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淮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