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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宜说明:农村建房,房主以150元/平方价格,将工程承包给包工头,其中房主负责水泥,钢铁等材料,包工头负责工人,跟施工所有事项,只有口头约定,没有签合同,现在,一个工人在施工时由于自身安全措施没有做好,在室内摔了下来,导致送院抢救无效身亡,时间发生:①该事件发生时,房主并不在本地,而且对于当天是否有人开工,也不清楚,因为没有收到有工人去工地施工通知,一切都由包工头负责跟进的,②至了解,当天施工只有两个人,其他工人都没有去,包工头更不在场。而且,两个人是包工头安排他们过去的,至于,当时两个工人身体是否具备施工条件(例如身体有没有生病或者其他疾病,头晕等情况,)只有包工头清楚,不排除当时摔下的工人身体状况不佳的情况,或者自身安全措施没做好摔下来,,③询问当时在场施工的人(也就是死者的丈夫),说不知道什么时候摔下来的,当感觉很久没有发现人时,才察觉寻找,后发现伤者在3楼楼梯处,由于当时施工人太少,相互监察能力薄弱,导致没能及时有效发现伤者,经送院抢救无效身亡,这也是包工头对工作上安排的疏忽导致的,包工头:负责这单工程的所有施工相关事项,包括施工的分工,分类,操作方式,工人聘请,人数定额,工作时间等一系列的安排与实施,,其中包工头应负有对工程质量,施工人员安全,工人技能的责任,房主:给予这单工程材料支给,跟费用支给,由于房主不在本地,因此,只是每层楼顶,或者大工程需要回来支给材料,跟费用,才会在工地,事件发生时,房主并不在场,损失:由于包工头没有合理去安排工作,跟施工人数,跟施工人当时是否具备施工条件,施工人自身安全措施又没有做好,从而出现这场意外事故,导致现在按照当地风俗,在房子出事,不能居住,并且也卖不出去,辛苦积累钱全部投资进去,现在不能居住,又卖不了,无可挽回的损失,咨询内容:①像这种情况,这起事故责任归谁?②事故赔偿按照什么标准去赔,责任方需要承担多少比重,③这起事故,目前应该如何去处理,需要走那些程序,收集哪些相关材料,

其他 2019-03-14 13: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主要看监理单位是否尽到了监理义务,如果尽到了监理义务施工单位自行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否则承担责任。
    2、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公司按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有关法规和监理合同以及其他相关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了监理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责任。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 安全措施是保护施工人员和周边财物的重要措施,没有安全措施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责任
  • 工程施工,在安全上的理解就是由各种不同的作业组成的,你可以分类具体进行说明(还是逃不出前面三类措施)。
    挖坑打基础有什么支护、监护、警戒、警示等等。
    高处作业也有个体劳保、地面拉网、监护、检查工具等等
    吊装有指挥、监护、设备索具检查、警戒警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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