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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我父亲公司一同事(临时工)中午喝醉酒后在公司及宿舍楼下辱骂,大约骂了3个小时。最后快天黑时提起我父亲的名字。当时他在楼下骂人的时候我们在家里就有听到。但是一直没看清是谁。提名以后我们下楼查看才看清。。他说05年在公司工地上施工时的工资拖欠没有给他(事后公司查账并不拖欠他当时的工地补助及工资)。当时他喝多了我们家人没有给他一般见识。晚上约10点左右我父亲一人到他家理论。询问他究竟为何骂人。但是由于言语冲撞,最后发生肢体接触。我父亲被对方打伤。。当时眼部淤血、左脸肿胀、鼻梁就被打成粉碎性骨折。邻居看到我父亲被打伤后劝阻无效才到我家叫我们过去。 看到我父亲被打伤后非常生气。语言冲突又起矛盾,我跟朋友把打我父亲那个同事也打伤了,并把他家里的某些物品给砸坏。事后110来处理,并立案调查。 双方当晚住院。公司介入此事进行协调,但是对方不同意。对方要求公司给其工作性质转为正式职工,并要求我家赔偿他的医疗费用、物品损坏费用。并要求起诉打官司。 双方伤情鉴定结果均为轻伤;请问律师双方都有过错,但是谁应该付其主要责任。我们是否应该按照他的要求赔偿。我们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法院会如何判决?

其他 2008-12-04 22: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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