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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8 3 6 日 进一五金厂 2008 6 20 日 下午在上班时间 拿料上机因柴料滑下割断了右手右侧 手腕肌腱 韧带 核动脉 厂方没有给我入社保 现在我以养伤半年 请问能凭上几级 在养伤期有那方面的待遇 工资怎样算 该怎样赔偿呢 如果凭不上级别 又有那些赔偿呢 我该怎样和厂方交谈呢 有必要打官司吗

仲裁 2018-01-18 22:5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请及时申请认定工伤,如果单位没有为你办理工伤保险,应由单位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赔付;应当以工伤认定级别为准,确定索赔数额。
  •  社保缴费基数按员工类型来定,原则上每年度只约定一次,新员工入职按入职时当月的工资来申报,老员工每年度按上年平均工资来申报。
      这里有一个特殊情况,社保缴费基数规定有上下限,最高不可以高于当地上年社平工资的3倍,最低不能低于当地上年社平工资的60%。
      也就是员工工资如果低于上年社平工资的60%,那也是按社平的60%缴纳,如果高于上年社平工资的200%,就按社平的200%。
  •   如果发现单位未按实际工资缴纳工伤保险费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所谓“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即单位应该按照全体员工的实际工资缴费。
      2、如果单位没有按照实际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应该属于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其一是劳动部门可以给予单位处罚;其二是造成了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减少,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差额部分的损失。
      3、在计算单位违法行为造成你的待遇损失时,是否按照你的实际工资计算,要看你的实际工资是否超过了所在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如果超过了就只能按3倍计算,如果未超过则按你的实际工资计算。假如你当地所在市平均工资为800元,那么由于你工资超过800的3倍,只能按2400元计算,如果当地的平均工资是1000元,那么3倍就3000元,你的工资未超过,就按你的实际工资计算。
      4、要求单位赔偿差额部分的损失,应该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后60日内提起劳动仲裁。
  •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不赔偿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属于工伤情况的,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待认定为工伤后,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鉴定,再根据鉴定意见和工资水平计算具体赔偿金额。
    具体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被抚养人抚养费等。
  • 申请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确定赔偿数额。
  • 先请单位申请工伤,如果单位不申请,劳动者本人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一切工伤待遇由单位承担,工伤医疗期间,要照常支付劳动者工资,以及其他一切费用。
  • 工伤治疗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先让单位申请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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