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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为我是刚从学校出来实习的,所以就近找了一家超市。9月29日来超市上班的,试用期是3天,也就是10月2日正式上班。可超市说要交押金250元才可以给打卡,所以我就交了押金。超市还说要做满三个月后才可以写辞职申请,要不然不退押金。现在我做了一个多月我不想在超市做了,可超市说要提前一个月写且不退押金,如果不同意你辞职,你还是走人的话,工资可能不得或是只得一半,押金更别说退了。有的老员工说,你要做一年他才全退押金。我觉得这超市太黑了,所以不想在那做了…………

其他 2010-11-12 09: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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