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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XX。男1983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住址;XX村委会上角队13号。 .廖XX,女1986年7月7日出生,汉族,住址;AA村连一对17号。 .男女双方于2009年1月21日在优胜镇人民镇府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现双方生育二个小孩。女儿,曹AA,女,2009年3月28日出生。儿子,出生时在2014年6月10日。当时由父亲不在场,没经过夫妇双方协议一致,母亲擅自为儿子取姓,姓廖。现夫妻因感情彻底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女方提出坚决离婚。婚生两个孩子。一孩,女,【名字曹AA】出生于2009年3月28日,二孩,男【女方擅自为儿子取姓,姓廖】出生于2014年6月10日。现女方强行要男孩的抚养权,但男方无法接受如此条件。经法律途径,男孩会判给哪一方?

离婚 2015-09-17 20: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原则。除非母亲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一些情形或者双方协商孩子随父
    【追问】小孩出生4个月后,母亲抛弃小孩外出打工。小孩哺乳期都没有做好母亲应做的责任。这里面有没有弱待小孩的性质。何况,日后来日方长?谁家的小孩会放心给一个不尽责任的母亲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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