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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4月底进的公司,合同一直到7月才签,签的1年,总公司在上海,工作在南京,但是现在公司讲业务不好,要裁人,我想问一下,如果裁我,公司应该如何赔偿?如果公司调我去上海,我不去的话,是不是公司就不用赔偿?{要是调我去上海,南京公司仍然在的}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5-09-18 0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裁员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向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追问】能不能明确告诉
    【回答】可以要求保险和六月份双倍工资。
  • 赔偿一个月工资。合同 中如果约定你的工作地点在南京,未与你协商一致让你去上海,你可拒绝,要求履行合同。另外,如果因此而导致你辞职,你可以主张半个月工资的 济补偿。还有对于未在一个月内签合同,你可以再主张一个的双倍工资。
  • 您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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