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借款人林某某自2012年11月以来多次向我借款,双方签订的还款时间借款人一再拖延不还,最后的借据还款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但至今未还,我想重新写一个借据,内容如下:借据出借人:***,身份证号码:*********借款人:***,身份证号码:*********借款人***因公司生产经营和家庭生活需要,自2012年11月以来曾多次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累计***元,该款项借款人以现金或转帐收悉,今确认尚有***元未还清。为保障双方权益,现双方商定订立本借据,确定上述未还款项月息为2%,借款人***定于20**年*月*日还清该款项本息。如果借款人逾期不还清,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特立此据!立据人:******2015年*月*日现咨询如下问题:1.重新立的这个借据合法吗?内容是否严谨?2.上述欠款是否确认了就有效?3.月息是否合法?4.之前的借据是否可以销毁或交给借款人?5.如果借款人再不还款,诉讼时间是从这张新签订的日期算起?6.借款人文化程度低,双方签名和金额及时间以外的部分打印可以吗?7.现在的累计借款包括之前的所有本息,我的转账凭证只有一部分本金,另一部分未支付的利息可以是现金方式出借的吗?我的银行明细上看,他之前付息是用ATM存入的,除了有金额和办理的银行,并没有账号,部分钱是否认定是他支付的?8.因担心诉讼时无法提供全部金额的银行转账凭据,所以新的借据让对方确认收到的是转账或现金,这样可以吗?9.若借款人发生意外,本借据未还款项可否向其家人追讨?

其他 2015-10-20 15: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泉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