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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开发商已前贷我银行的贷款,因为没有资金没有归还这,开发商说:用房产备案给我银行,为开发商办理个人贷款归还以前贷款及利息,下余一部分资金给开发商。办理后如果开发商不归还贷款,符合法律规定吗?如果贷款不归还可以上诉法院吗?如果开发商宣布破产,我们有什么损失吗?备案的房屋开发商可以撤销备案吗?请问?多谢了

银行 2015-09-20 14: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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