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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1989.04.04出生,女1990.09.09出生。女方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我要等到明年04.04日。现在女方怀孕。预产期是明年八月份。在此期间我能去办理结婚证吗?办理的时候女方会不会因为未婚先孕被抓?办理准生证时又会不会被增加收费。甚至强制女方流产。我想知道要怎么做才能处最低程度的处罚。希望你们能帮帮我。指条明路!感激不尽!!!

妇女儿童权益 2010-11-14 14: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符合法定婚龄,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况可以登记结婚。 未婚先孕的处罚,各地有不同规定。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四条 禁止提前生育、婚外生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提前生育: (一)婚前生育(含未达法定婚龄怀孕); (二)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 (三)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提前生育的,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二)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三)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自己对照一下吧!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 你好,未到法定年龄,不能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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