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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从中介那里租来的房子,有事不想租了,和中介商量着,我自己找了新住户,和中介重新签订合同。这种称得上是转租吗?如果新住户对房子损坏,我需要承担责任吗?他们重新签订合同,我原来的合同怎么办?怎么做才能作废,因为我不想退租了还承担什么责任,谢谢

离婚 2016-01-19 10: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如果中介与其重新签订了合同,又不存在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你不再承担之后的责任。
  • 您好,根据合同约定、。、。
  • 建议按照合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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