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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辆货车双向超车造成交通事故,我方驾驶员死亡,乘车人腿骨粉碎性骨折,正在住院治疗,对方只有一个驾驶人轻伤,交警认为我方占70%责任,请问我方能得到多少赔偿,是如何计算的?谢谢!

其他 2010-11-14 21: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上述解答已详尽的解答了赔偿的项目,这里简单介绍一下赔偿的原则,交强险范围内,不区分责任,限额内全部赔偿,但您一方的损失远远超过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外,依据事故认定确定。你的总损失去除加强险赔付的部分,由对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至于您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交强险范围内原理同上,之后的损失依据责任划分,由你承担70%的责任。 如对解答满意,请采纳。
  • 要结合伤亡人员的户籍、年龄以及有无被抚养人等具体分析计算。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 你的总损失去除加强险赔付的部分,由对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总损失的算法依据以上回答即可。
  • 你方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最高限额内赔偿后,不足的部分根据双方的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数额要结合伤亡人员的户籍、年龄以及有无被抚养人等具体分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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