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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房子三套,我想问离婚后如何分?两套是我的名字,其中一套有贷款,另一套是我丈夫的名字,请问应怎样分?谢谢!

仲裁 2010-11-15 19: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要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房子是什么时间买的很重要,我是大连律师,如需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如果都是婚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是平均分割,你们可以协议分割,协商不成就诉讼至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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