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 我姨在饭店上班 不干以后不给工资 去要工资却被饭店的老板打了出来 眼眶打肿了 后被烫伤 我就把饭店的老板娘挠了 现在饭店老板的脸有几道抓痕 她告我毁容 让我赔偿2万多 我该怎么办? 谢谢 请帮助

刑事辩护 2008-12-06 17: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们的构成两个法律关系:一是你姨妈跟饭店的劳动关系。不付工资是没有理由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其处理,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打人明显是不对的。 二是人身损害的民事赔偿关系。 你姨妈眼眶被打肿了被烫伤其老板应当民事赔偿并治疗。 老板娘的疤痕也需要你们付费治疗。但无须赔偿2万元。
  • 你好:即使赔也不会2万多,让她打官司吧。你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到法院起诉。你们应当依法解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呼伦贝尔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