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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时提交了工资条和打卡记录,公司否认在发工资时发了工资条,因为我们发的工资资条的组成部分是底薪、责任津贴、出勤津贴,公司否认有责任津贴,说有付加班费是我把责任津贴混乱了,并说我的打卡记录没有签名,打卡记录是最子档怎么可能会有签呢?劳动仲裁把我提供的工时、加班费算了一下,说工资支付给我的工资已经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也超过了已经付给我一年工资的,但是并没有把责任津贴的部分算,我们发工资的时候有签名,公司不提供我的打卡记录和一年的工资表,劳动仲裁就能否认我的工资结构吗?我有录音证明工厂负责人自己说没有付我们星期六加班费,但是录音中没有提到当时的日期和时间,人员是有确定,但是没有第三人,只有我们两个的人的对话和对话中提到的名字和职务,现在劳动仲裁否认了,只说工厂有按劳动合同上所签的最低工时标准,支付了工资,没有任何津贴部分,请问我能申请法院仲裁吗?

其他 2019-12-12 06:3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1.建议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监察大队)。 2.或者申请仲裁(仲裁不收费用)。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5、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6、不按照规定解除合同的,支付双倍的解除合同的补偿金。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最大的问题是需要证明跟公司之间的确存在劳动关系。因此需要收集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委托律师处理比较妥当。
  • 发生劳动争议,计算经济补偿时应当按实际拿到的工资为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发生公司不按时发放工资的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如果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实际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 可以向法院起诉。。。
  • 可以在15天内(含节假日)到法院上诉,过了上去期判决生效,所以如果要上诉的话,要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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