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妈是做家政的,因为一个单子被抢,双方打起来,我妈先动的手,刚好又是在监控下打的,对方被打的两根肋骨骨裂,当天就被带到警察局调解,没有调解好,当时对方要求赔偿5000元。第二次调解还是没有调解好,没有赔偿。隔了近两个多月,第三次调解的时候,我妈直接被关到拘留所。因为我妈在外地工作,当时的事情家里人都不知情,现在我们过去跟当事人调解要二十万,因为我们家条件不好,根本赔偿不了,现在担心我妈会被判关押多久,目前已提交检察院,就是一张公安局寄过来的通知单,上面的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判定,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现以羁押看守所。

刑事辩护 2015-10-16 16:1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丽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