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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在厂里上班,左手中指受伤。因为骨头是好的,医院按皮下组织受伤治疗的,因此厂里也没报工伤。一个多月后手指还是肿,不能动弹,又去医院检查说是肌腱断了。医院说需修养可能修养一年半载也修养不好。现在厂里同意每月只给一千多,给拿药治疗。我想问的是:工伤非得刚受伤时才能认定吗?现在我爸的手还是肿的,每天只是吃药我想让厂里一次性赔钱我们自己去别的地方治疗,索赔多少合适呢

刑事辩护 2015-09-28 10: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发生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工伤需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申请的,申请时需带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厂牌,工资条,银行的工资发放记录等,还需带好本人的身份证,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需去工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打印)、住院时的住院记录及出院小结等(用人单位如果拿着,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医院要求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的)。
  • 你爸受伤一年内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
  • 现在也可以认定
  • 您好,一般情况,发生工伤后,企业应该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伤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确定赔偿金额。企业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就应该及时到社保部门办理工伤理赔手续,公司没有购买工伤险的,由公司自己承担员工的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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