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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曾经有过第三者,事情闹得不可收拾。已经快一年了已经不存在第三者了,想在诉讼离婚有过第三者的一方还能挣的孩子的抚养权吗。【对方和第三者照片还在另一方手里】

离婚 2018-05-24 16:34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首先看离婚之时孩子多大了,如果孩子在2-10岁期间,双方具有平等的抚养权,至于对方有第三者的情况,只是对方不利的一个方面,但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没有决定性的影响.
  • 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解答如下:
    1、子女不足2周岁;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孩子已满10周岁;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3、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
    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时,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 如果有证据,判给你的可能性大。
  • 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最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原则裁判。
  • 抚养权主要看怎样对孩子的成长有利;一般不会考虑婚姻破裂的过错原因!
  • 有过第三者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没有决定性的影响.
  • 可以提出,但意义不大!
  • 可以争取,但鉴于其道德品质问题,在同等条件下,判予你的可能性大。
  • 有过第三者和取得孩子的抚养权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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