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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市昌平的,我和老公都是二婚,我们各有一个男孩但是都判给了对方,所以我们两个身边没有孩子,2009年,7月16日我们生了一个女儿,我们村大队说我们是第三胎,要罚19万,这合法吗?我们再有孩子之前没有领结婚证,所以我们应该是未婚先育,我想知道我们这个孩子按国家法律上户口到底应该多少?我们孩子的户口应该怎么上,谢谢

离婚 2010-11-17 15: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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