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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考勤周期是上月21号到本月20号计算,其实每月15号左右就已经开始统计考勤了。可工资周期是按本月1号到31号月末计算发放,本人涉及离职,考勤计算到离职当月22号,而且休了病假,可发工资的时候发现比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的80%少,咨询单位才知道工资计算周期到月底,这样违法或违规吗?而且工资是每月28日才发,有几次还拖到31号才发。如果单位违规了,我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到哪个部门,提交哪些材料。谢谢

其他 2018-06-20 15:0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搜集证明你主张的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你好,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投诉
  •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社保的问题。劳动部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3条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的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17条规定: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
    而《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明确指出,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据此,最低工资标准里考虑了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一因素的。
  • 病假期间由于员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资并非按实计发,而是按照“日工资×病假工资比例×病假天数”的公式来发放。简单来说,日工资并非完全是员工每天的工资,它是“月工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的结果。职工病假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支付办法。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用人单位职工病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依法自主确定支付办法。《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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