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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咨询下,按照我们这边的风俗结婚前,买三金(金项链,戒指,手链),女方陪嫁十万,在离婚前女方把三金和银行卡偷偷拿走了,这个怎么判呢我能要回三金么?谢谢

离婚 2015-09-30 08: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不能,已经结婚彩礼也不退了。
  • 你好!需要有证据,你已经给付了三金和彩礼。必要时可以先报警。但前提是你是否登记结婚或有没有结婚证。
    【追问】已经登记结婚了,有一个孩子,现在还没有离婚就把东西都拿走了,能要回三金么
    【回答】如果已经登记就无法要回彩礼和三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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